辽宁专升本志愿录取规则:陕西专升本志愿录取规则
辽宁专升本志愿录取规则
辽宁省专升本是指报考者在本科专业之外,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考生通过辽宁省招生考试院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被录取为本科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二年级(跨专业学习)或本科一年级(本专业学习)学生的招生形式。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辽宁省专升本志愿录取规则。
志愿填报原则
1、根据考生成绩及其志愿顺序确定录取。高分先录取,相同录取分数按照文理科、成绩小差进行笔试、面试取录。
2、招生院校只录取每一考生报考的一个专业。考生填报的第一个志愿与批次(亦称类别)匹配的志愿按个人得分排序,调配录取名额后纳入该批次考试院统一安排的投档,按投档规则录取;招生计划尚未安排完毕或余额充足的,将继续按考生得分从高到低排序递补录取,直至计划或余额用完。
3、考生的第一个志愿不符合高招录取要求的,可视为未填报本次高考志愿。该生所填报的所有高校及专业意向均无效,志愿采用该生成绩投档控制线之上的最低分数线作为控制标准进行志愿填报、调剂和投档操作。录取时,按该批次(类别)投档,并仅能被该批次(类别)招生单位录取。
特殊专业志愿的录取规定
1、体育专业志愿:除文化类考试外,还需通过体育专项测试。术科类考试成绩与面试总成绩总分计40%以上的招生单位,方可被该招生单位视为正式考生;如未达标,则该生所填报的该批次志愿无效。
2、艺术类招生专业志愿:需通过艺术特长测试或文化类考试满足前提条件。
志愿录取后的处理
1、当考生所填报志愿中只有一个志愿可录取时,招生院校或考试院不再提示考生;当考生填报的志愿可录取多所高校时,根据考生成绩及其志愿顺序确定录取,考试院会给考生发送录取提示短信或小程序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接到录取提示短信或小程序通知,视为放弃该批次(类别)录取资格。
2、本科专业跨越专业进行录取的考生,必须在两校教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计划的变更和选课手续;本科专业不跨越专业进行录取的考生,须按照承诺,切实做好该专业现在级和学科方向基本课程的先修学习。
总之,合理填报志愿,正确把握录取规则对于考生而言是十分重要的,希望本篇文章能够帮助各位苦思冥想志愿填报的考生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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