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博士后培养留青资助实施细则最新
青岛市博士后培养留青资助实施细则最新发布,旨在加强博士后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留住青岛人才。该细则规定了申请条件、资助标准、申请流程等方面的要求。
1、申请条件
申请者必须是博士学位获得者,且毕业时间在五年之内;必须具有较高的科技研究能力和成果,表现出在各自领域中具有初步的独立研究能力,并且已经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同时,申请人也需符合青岛市博士后工作站安排的相关工作计划。
此外,青岛市也鼓励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国外优秀博士后人才和其他职业人才来青岛工作。
2、资助标准
资助周期为两年,资助金额为每人每年20万元,资助用于科研经费、人才津贴、住房补贴等。
同时,资助的申请也需有主管部门的推荐,经过专家评审后确定资助名额。
3、申请流程
申请者需在指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介、研究计划、成果展示等,还需提供认可的原始证明材料。
资助颁发后,申请者将被安排在一家青岛市博士后工作站工作,并接受工作站指导委员会的培训和指导。
总之,青岛市博士后培养留青资助实施细则的制定,旨在加强青岛市的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整个城市的科技水平,是一项重要的人才引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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