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博士后申请补贴(深圳市博士后生活补贴公示后多久发放)
深圳市博士后申请补贴是为了鼓励高层次人才留在深圳市工作和创业的措施。该补贴旨在对博士后研究工作提供资助,以此鼓励和推动深圳市高层次人才积极投身于各个领域的研究工作,推进深圳市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
1、申请条件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深圳市工作;已经完成博士学位或即将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获得由国家、省、部委及其下属机构、省级高校和科研院所授予或审核通过的博士后流动站认定为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人员;已经以博士后身份在深圳市工作的人员;在博士后租赁公寓生活满一年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申请流程
1)网上申请:博士后研究人员需要在深圳市博士后管理系统(://bsh.sz.gov.cn/)上注册个人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博士后申请书、个人工作履历、、博士后流动站出具的博士后、博士后工作声明、职称、科研计划书等。
2)申请审核:博士后科研管理中心将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综合评估其科研水平及在深圳市科技创新方面的贡献,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进入专家组审核环节,并由深圳市博士后管理中心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终审。
3、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分为两个档次:博士后申请补贴一等奖和博士后申请补贴二等奖。
一等奖资助标准:人民币30万元/人次,其中:奖金20万元/人次,一年一次给予;启动费10万元/人次,使用期限为两年,首次评价合格后一次给予。
二等奖资助标准:人民币15万元/人次,其中:奖金10万元/人次,一年一次给予;启动费5万元/人次,使用期限为两年,首次评价合格后一次给予。
4、申请后的工作建议
博士后研究人员获得深圳市博士后申请补贴后,应当充分发挥科研创新专业优势和知识技术优势,积极参与深圳市相关时政、经济、科技等工作,尽力推进经济建设、科技创新和社会发展。同时,对于荣获博士后申请补贴一等奖的研究人员,应当充分利用启动资金,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活动。
深圳市博士后申请补贴旨在为博士后研究工作提供资助,推进深圳市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申请人需要满足相关条件并提交申请材料,经过审核后可获得资助奖励。获奖人员应当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深圳市相关工作,推进深圳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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