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法学在职博士研究生(在职法学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2021年)
山东大学法学在职博士研究生
1、招生条件
拥有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历,有相对应的法学专业工作经历,具有一定的潜力和发展潜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依据学校招生章程,以及国家和山东省对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的要求,设立了法学在职博士研究生专业,该专业以为国家和地方两级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法院、检察院、律师行、相关行业和领域培养法律专业人才为目标。
2、培养过程
学科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法学”,依据“培养应具备全面系统的法学理论、法治实践和创新能力,深刻理解我国法治建设面临的重大问题,具备独立思考和解决复杂法律问题的能力,能够为法学和社会科学研究做出重要贡献,在国内外法治实践和学术交流中发挥引领作用”的定位,重点培养具有深厚的法学思想、牢固的法律基本功和创新能力、熟悉国际法律动态,具有丰厚实践经验和深厚的法律文化底蕴,有着广阔的发展前途和宽广的发展视野,能在全球化背景下推动中国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的杰出法学人才”。
培养过程主要分为三个阶段,授课阶段、研究阶段和论文撰写阶段。在授课阶段和研究阶段,开设法学理论、法治实践、创新能力等课程,进行系统的教学学习。在论文撰写阶段,学生需要选取一个法学专业领域的研究课题进行深度研究和论文写作。
3、培养特点
(1)以专业从事法学工作人员为教学对象,对学生的专业从业背景进行了充分的考虑,注重培养法律专业人才实践创新能力和国际视野。
(2)注重研究与实践相结合,在专业领域培养学生掌握前沿理论、了解发展趋势、独立开展研究的能力,并注重跨学科领域研究和社会实践引导。
(3)注重学生个性化发展,在培养学生基本素质和通识教育的基础上,强化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积极鼓励学生在专业研究和实践中形成个性化特长和优势。
总结:
山东大学法学在职博士研究生专业是国家和山东省对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的要求,以为国家和地方两级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法院、检察院、律师行、相关行业和领域培养法律专业人才为目标。该专业在招生条件、培养过程和培养特点等方面都有其自己的特色,严格要求学生具有深厚的法学思想、牢固的法律基本功和创新能力、熟悉国际法律动态,具有丰厚实践经验和深厚的法律文化底蕴等。这也为法律专业人才的培养提供了很好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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