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博士后资助资金申请(博士后申请青年基金资助年限)
深圳博士后资助资金申请
深圳市人民政府自2016年起,开始实施博士后科研经费管理,旨在提升深圳市博士后科研水平,促进深圳市高等教育创新发展。深圳博士后资助资金主要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科研方面的经费支持,包括科研项目资助、科研工作场地提供、生活补贴以及职称评审奖励等方面。
申请条件
1. 所申请的博士后项目必须经过深圳市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并具有合法的申请书;
2. 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人必须具有国内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
3. 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人须在所申请的领域有一定的学术背景和科研实践经验;
4. 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人在申请时,必须提供详细、准确、真实且符合规定要求的申请资料;
5. 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人需能够独立完成所在项目的研究任务,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
申请流程
1. 博士后研究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向深圳市教育局提交计划书;
2. 经深圳市教育局审核后,审核通过的计划书会于深圳市学位委员会进行终审;
3. 经深圳市学位委员会终审通过后,申请人将资料提交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申请材料进行终审,终审通过后拨付相应的经费。
经费支持
1. 科研项目资助:根据不同的研究领域和不同的研究项目,资助经费有所差异。一般情况下,资助经费可覆盖研究经费、设备购置经费、差旅费等。
2. 科研工作场地提供:深圳市政府将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合适的科研工作场地,并为其提供必要的科研设备、试剂等。
3. 生活补贴:根据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学历和工作年限,将支付不同档次的生活补贴。一般情况下,每月生活补贴为5000-10000元不等。
4. 职称评审奖励:对于取得副高职称、正高职称、教授级高工职称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深圳市政府将给予一定的职称评审奖励。
总结
深圳博士后资助资金的申请程序相对繁琐,但一旦申请成功,将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充足的经费支持和科研工作场地,以及相应的生活补贴。而取得职称评审奖励也将极大地促进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职业发展。对于有志于从事研究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而言,深圳博士后资助资金申请无疑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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