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博士后基金申请条件
四川博士后基金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在国内外高校或科研机构取得博士学位满三年,在博士后研究站(点)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
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一般指申请年度年龄不超过35周岁,工作年限不超过3年),博士毕业时间不早于2012年7月1日,已取得博士学位并将学位授权书修复时间在申请时间之前、申请时间在当年申请截止时间之前;
得到本单位博士后流动站或四川省博士后流动站明确同意录取的博士后人员,同时还需要上传单位博士后管理部门出具的入站通知截图及意见。
申请材料
身份证明、、、职称、报到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博士后或合格证明、在职研究生的学籍证明、申请所需的研究项目说明书、项目实施计划、研究成果清单等附件
申请流程
1.填写及在线提交《四川省留学人员和人才引进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博士后科研项目申报(以下简称“申报系统”);
2.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统一公布本单位博士后津贴标准,并以标准协议书形式发放博士后津贴;
3.申请人提交博士后流动管理机构审核的文件材料实物照片件及原件,申请材料须符合流动管理机构确认的规定;
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进展情况查询存证申请人可登录省教育厅博士后网站进行查阅;
2.资格认定和拨付待遇的时间各地可能存在差异,请已经获悉认定结果的申报人在行动前留意各地实际操作流程及时间。申请人可自行通过留学人员和人才引进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查询进度状态;
四川博士后基金申请条件较为严格,申请人需符合年龄、学历、工作经验等各方面要求。同时申请过程中需要准备充分,尤其注意申请材料的准确,以免影响申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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