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深圳安居房申请条件(深圳安居房贷款申请条件)
博士后深圳安居房申请条件
博士后深圳安居房是面向各行业博士后研究人员,为其提供高品质、低租金的住房条件,旨在推进深圳市科技创新和人才引进工作。博士后深圳安居房申请条件如下: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并符合深圳市户籍管理要求的;
2.博士后研究人员应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博士后管理工作的通知》([2005] 41号)和《关于博士后工作阶段纳入学术期刊“百篇优秀博士后论文计划”的通知》([2016]338号)等国家政策规定;
3.已签订《深圳市博士后服务协议》的,且符合协议内容要求。
二、家庭条件
家庭成员随申请人居住的,应当与申请人具有一定的户籍关系或其他合法的居住、工作、学习关系。
三、收入情况
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应当符合深圳市安居房政策规定的限制。
四、住房条件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深圳市范围内,不得拥有住房或住房面积不足规定面积的房产,且不得有无房产逃避安居房管理的情形发生;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得拥有非深圳市户籍居民户口,且不得有在深圳市范围内租住不符合当地政策法规的场所进行非法居住或其他违法行为。
五、其他条件
1.申请人应遵守深圳市的各项法律法规,无不良行为记录;
2.申请人应全面准确提交申请材料,经过资格审核、评审和公示合格;
3.如因申请人故意隐瞒重要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等有关规定的违法情形,并论证事实后将其取消申请人资格。
博士后深圳安居房是广大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优惠福利,但也需要符合一定的申请条件才可以申请到。希望博士后研究人员们认真了解政策要求,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争取早日申请到合适的安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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