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博士后资助资金申请表(深圳市博士后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申请东莞博士后资助资金
近年来,为了支持博士后科研工作的开展,东莞市首次推出了博士后资助资金计划,为符合资格的博士后提供经费支持,促进东莞市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
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 在东莞市活动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 已经获得博士后研究经费支持
- 研究方向为东莞市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之一
- 近期内没有接受其他同类型资助项目
- 申请人所在的单位已经通过审核并在东莞市合法注册
资助标准
本资助项目提供的资金总金额为1000万元,资助额度由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定。资助范围主要包括:
- 科研经费
- 研究设备购置
- 出版物等学术成果发表费用
- 学术会议参会经费
- 研究生培养费用
每个申请人最高可获得30万元的资助额度。
申请流程
申请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博士后资助资金申请表,其中需要提供自己的个人信息,研究计划和预期成果,调研和实验经历,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申请表由其所在单位统一收集审核并进行初步筛选后提交至东莞市科技局。经过专家评审委员会的评定,最终公布入选名单并发放资助。
此次东莞市首次提出博士后资助资金计划,对于在东莞市开展科研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来说,具有重大意义。成功获得资助将为研究者提供更好的科研条件和平台,有利于东莞市加快科技创新步伐,提升产业发展水平。申请者需要严格遵循申请条件和流程,不断完善自己的研究计划与能力,争取获得更多机会和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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